前50章近乎完美,除了有点煽情。平凡之中又每每意味深长的人鬼故事,可说深邃亦可浅显,但总能持续带动情绪,现在有太多小说让人看得心如止水,这本书不一样。
50章之后特别是男主和女老师那一家牵扯得没完没了后有变成温馨奶爸文的趋向,女老师妹妹萝莉转为提灯人后应该和人世再无牵扯的,然而男主却又住进女老师家。。
这个女老师感觉不适合做女主。干脆书名改《赘婿天师奶爸》吧。
哎,对这本书一开始有多惊喜后面就有多失望
前50章近乎完美,除了有点煽情。平凡之中又每每意味深长的人鬼故事,可说深邃亦可浅显,但总能持续带动情绪,现在有太多小说让人看得心如止水,这本书不一样。
50章之后特别是男主和女老师那一家牵扯得没完没了后有变成温馨奶爸文的趋向,女老师妹妹萝莉转为提灯人后应该和人世再无牵扯的,然而男主却又住进女老师家。。
这个女老师感觉不适合做女主。干脆书名改《赘婿天师奶爸》吧。
哎,对这本书一开始有多惊喜后面就有多失望
爱行,关爱行动,当我看到那志愿者们那章的时候,我十分的感动,知道了在这个城市里,有一个地方,有一个办公室中,有一群人在讨论如何帮助别人,而无语,你的那个网我也看到了,很好,虽然功能还不全。
只是我担心一点,有人说人不可能同时做好两件事,而你现在除了在公司里的工作,还要做志愿者网站,还要写书,也许还有其它的事,你真的可以全都做好么?如果我可以帮上忙,那你就说吧!
徐行是个杀手,他周边上的人也是杀手,如果这样说,那卡利特波利就是一个杀手之城,但作者的意思并不是如此,无语在文中说过每个人都是杀手,他们杀死了梦想中的自己,然后变得成熟而世故,然后被时间杀死,从这个角度看,杀手之城应该说的是这个社会,或者说是这个世界。
不过也许还有一层意思,我从文中很多地方看出你应该是个环保主义者,而他的有些话里透着对城市化的不满,那这杀手之城该不会说这城市是个杀手,它正慢慢杀死自己的母亲――地球吧!
呵呵,会不会想太多了!不过也许想得太少了,思考本身就是乐趣!而且我已经开始感觉与你有些共鸣了。
你在起点上还发了一本书,叫爱行网事,这是一篇第一人称小说,我不禁有些好奇,以无语的习惯应该不会用第一人称吧,然后发现这应该是一篇日记连载。
有人说这本书很象是一个剧本,因为那些写法简直就象是一个导演亲自扛着摄像机在时空中穿梭,拍下无数的细节,现实与回忆穿插在一起,然后再被这些美妙的文字组合在一起,可以让人看到一幕幕的画面,甚至还可以闻到气味,我也有同感,这本书的画面感实在是很强,无需太多想象力的人都可以把这些画面勾画在脑海中,只是,没有太多想象力的人却不能看到这字里行间的其它意义,于是很多人就大声叫了起来,说这本书主线不明。还有一些时间感不强的人根本无法接受这种倒叙加顺叙加插叙的手法,有的甚至因此连开头都没有看完,这也只好随他们了,不知道无语会不会最后把它改成顺叙的。
你一定很讨厌住在城市里,因为徐行喜欢看天,看海,这些方面的文字描写在文中就有不下十多处,没有一处相同,这文笔我就不多说了,感觉随便拿出一段就可以放到课文里去,……
有人说看书的同时加入思考,乐趣会大上三分,而看好书如果加上思考,那乐趣简直就会大上十倍也不止。
那么,《杀手之城》究竟在写些什么呢,它会有几层意思呢?
我一直就没有停下琢磨,……
第二卷人间是许多人认为主线不明的主要原因,因为加入了许多的新角色,从美国到中国,大到小布总统小到上海的哥,每个人居然都被无语分配到了大段的出场时间,这让那些习惯了以我为基点,看书要代入感的人的严重不满,纷纷叫嚷着:别写与主题无关的事。
这些事与主题无关么?我却不这么想,看卷名就明白了,所谓人间百态人间冷暖,人间是徐行十年后重新踏上社会的习惯过程,夹杂着寻亲,寻故等事件,还有其它人物穿插于其间,殡仪馆那章让人狂笑而其后在墓前的那些文字又足以让人泪水盈眶,唉!无语!
天堂是开始任务的章节,主要发生地是在美国,因为美国是许多人眼里的天堂,当然也有送人上天堂的意思,现在还没有全出,我看那时间,估计是有911的许多东西在里面,得费点劲写了。
有许多人不喜欢第一卷炼狱,说象教科书,其实如果想想那中学六年大学四年的十年生涯,生吞活剥死记硬背加上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不正是这第一卷想要表达的意思和带给人的感受么?我反正是极为喜欢的,铁与血,血与火,亲情与友情交织在一起,胜利时痛苦的泪水,人生的历练尽在此时展开,不论是徐行兄妹相依为命的那一章,还是徐行与杰克PK前后那两章地地狱无间与血仍未冷,都足以让人感动得泪湿眼眶,我就已经哭得不行了,呵呵!不过也不乏有趣的内容,比如那第三章老黄牛,还有那回忆中在福利院的食堂,都十分有趣,我还真是佩服无语可以把这样两个情感极端的文字组织在同一本书里。
你放开一点,等过个几十年再回头想今天的事,你会发现,现在所经历的这些其实都算不得什么,过去的终究是过去的,当有一天你敲响属于你自己的混沌钟,震荡这整个黑暗世界时,原本这些缠绵于你心中的一切不痛快和阴暗,都将烟消云散,你双眼看到的和所听到的,只会有尊敬的和惧怕。
——亲吻指尖
主角混沌钟霸气绝伦,恰到好处的给了上两代主角一些篇幅以及交代了他们的结局,非常非常喜欢,还有,赶紧把剑种完本把,二郎真君都赖着不走了
这本书仙侠文中的主角对于“道”的理解我认为是近几年来仙侠文中写的最好的,从一介凡人到河神到雨河神,主角不为了什么永生只为了守护身边的子民,有着自己的信念和坚持,传统仙侠味浓,霸陵鬼城那段写的激情澎湃,即使无力回天却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信念燃燃,让人感动。
极好极可惜的一本书,当年因为遭人抄袭而TJ,最后的结局就是封笔。所以说写烂书不怕,只要有后台是大牌,照样把好书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