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我猜作者有可能不是法律行业的,各种法律的应用很诡异。当然我也不是,我就是罗翔老师视频看多了。不过我觉得应该错的,想是有一个事件,把高空抛物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起诉,其他的先不说,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个罪,如果可以构成其他具体犯罪就不可能用这个兜底罪,且犯罪行为必须跟防火爆炸投毒等价,所以在我的视角这就是乱用法条,还有其他的就不说了,就感觉容易误导人。当然,如果确认确实本书所有法条应用正确,那我就删除我的评论[狗头保命],总之,不太推荐